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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岭孤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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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岭孤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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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岭孤寺
作者:石砚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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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座野岭,曾有人烟,又无人烟。

这是一座孤寺,曾有香火,又无香火。

荒山野岭人迹稀少,又正值日落黄昏,更无人光顾。早已破败的山神庙里,却有一人正在忙活着,他就是乞儿土狗子。土狗子本在城中行乞,为什么这么晚了,却一个人呆在这荒山古庙?这得从昨日说起。

昨天,土狗子无意中探听到刘镇的王员外家娶亲,这是乞儿们最喜欢的事。

于是,他便偷偷摸摸一个人从栖身的破窑里出来,急火火直奔刘镇。

王员外家有的是钱,不会在乎多一个吃客,何况这种大喜的日子,最不能得罪乞丐,所以,土狗子不光讨到了吃喝,因为得着信儿的乞丐不多,王员外还特地赏下了酒来。这不是,本来肚子里就没食,怎么禁得起半斤烧酒,一来二去就喝多了,躺在刘镇外边一棵大树底下一觉就睡到了今天中午。

醒来一看,日头已在头顶,问一问,足足睡了一圈儿。看到家家户户都在买肉,突然想起今天立秋,急忙爬起来就往城里跑。干什么,因为早几天就得着消息,今天要杀胡家寨的三名响马。

对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乞丐来说,怎么还有心思看杀人呢?这话本来不假,如果是杀别人,土狗子也许不关心,但要杀这三个响马,他可就不能不关心了。

因为这三个人他都见过,人家还赏过他银子,而且那位三当家的还是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

那姑娘生得要多美有多美,白净净的一张脸,瘦溜溜的身子,挺挺的胸,翘翘的臀,还有细细的小腰儿,土狗子在乞丐里差是年轻力壮的,一看见那姑娘,这心里就痒痒。自从那次见过,土狗子每天都在幻想着把这女响马娶来作他的乞丐婆。(看精彩成人小说上《小黄书》:https://xchina.biz)

三个响马被官军破寨擒获是不久前的事,一听说这事儿,土狗子就每天琢磨着那个美丽的女响马,不知衙门里会怎样判她。一方面,他不希望她死,那么一个美人坯子,死了真是太可惜了;另一方面,他又盼着她死,因为只有砍头的时候,他才能再看见她。

“我真混!”土狗子一边跑,一边打自己的嘴巴子,早就知道今天要杀这女响马,早就憋着这一天早早在法场占个靠前的位置,好再看一看那让他魂牵梦绕的姑娘。可怎么偏偏是今天,自己被一壶马尿给灌懵了,直到这时才醒,按照时间算,此时恐怕已经人头落地了。

土狗子急火火跑到城门口,见成群的人在往城外涌,心里说:“完了,真的晚了。”再看城楼上,几个兵丁正将一颗人头挂上旗竿。仔细观瞧,那人头虽然已失了血色,却还能看出柔和的轮廓和秀丽的眉眼,可不正是那个女响马,两年不见,应该已经是二十岁上下的女人了,也不知嫁人了没有,也不知没了头的尸身在哪里?

土狗子心里懊悔不已,急忙拦住了一个老者:“老伯,借问一下儿,人杀完了?”

“杀完了。”

“尸首呢?”

“在法场呗!怎么,你同他们有亲?”

“不是。”

“那问尸首干什么?想给他们收尸?就凭您这家底儿?”老者看着土狗子的一身破烂衣裳,怎么可能有钱替死者收尸呢,再说,那是响马,避之犹恐不及,谁敢替他们收尸哪?

土狗子也懒得同他多说,道了一声谢,头也不回地往城里走。他知道,法场一般都设在南城的闹市口,所以进了城就急急忙忙往南城跑。到了闹市口,人早就走光了,除了当街地上那三大滩血之外,已经没有任何迹象说明这里刚刚杀过人。

“唉!晚了晚了!”土狗子心里不住骂自己这不争气的谗嘴。活了这么大,还是头一次遇上杀女人,而且还是那样年轻漂亮的黄花闺女,自己盼了好多天,怎么就偏偏今天喝得酩酊大醉!真他妈的!!!

土狗子仍不死心,找了个正在附近乞讨的同行,一打听,尸首已经被杠铺的用车拉着往城南走了。

土狗子知道,这是把尸首拉到城南乱葬岗子去了。重罪死囚不准收尸,都拉去乱葬岗扔掉。城的四周各有一个乱葬岗子,相距最近的也有二十来里。一般砍头的把脑袋扔到城北,尸首扔在城南,或者一个城东一个城西。而凌迟的则把人头、内脏、躯干和四肢各抛一方,目的就是要让犯人尸首不全。

土狗子鬼使神差,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就快步往城南追,一直追出城外二里多路,才远远看见那辆拉着尸体的毛驴车。土狗子追到离那车十来丈远的地方,怕别人注意,便放慢了脚步,装作若无其事地缀在后边。

毛驴车不紧不慢地走着,车前头坐着两个四、五十岁的人,那一定是杠铺的伙计。车上边头前脚后顺着三具尸体,各用一张旧苇席卷着,从后面可以看见死尸的脚。其中一具尸体的脚明显比另两个的小,而且穿着绿色绸裤和同样颜色的绣花鞋,鞋上还带着绒珠,一看就知道是个女的。

这条路比较萧条,只有稀稀拉拉的不多行人,那些女人和胆小的男人看见尸车,都远远地躲着,只有少数胆大些的才站下来,看着驴车从身边走过,分明也是对那两只女人的脚感兴趣。

又走了二、三里,驴车拐上了去黄土岗的路,因为黄土岗是专门丢弃犯人尸体的地方,没有人会到这里来,因此根本就没有路,驴车几乎是在一人深的蒿草中艰难行进。土狗子怕被车上的人发现,不敢跟得太近,只得顺着被驴车压倒的荒草远远跟着,一直跟到那片乱葬岗子上。

所谓乱葬,根本就算不得葬,只是把尸体往那儿一扔,连埋都懒得埋。这里有成群的野狗,只要活人一走,立刻就蜂拥齐上,用不了一袋烟的功夫,死尸就会被啃得只剩下骨头了。

土狗子躲在草里看着两个杠铺伙计把那三具死尸一个个从车上搬下来,在一堆一堆的白骨中间找个空地摆成一排,然后上车原路返回。听着声音渐渐远去,那群野狗却还在远处站着不肯过来。土狗子知道,野狗的鼻子和耳朵都很灵,自己躲在这里,杠铺的伙计没有发现,却瞒不过野狗。

这些野狗是靠吃死尸活着的,害怕活人。不过,这么多的野狗在一旁守着,土狗子还是有些恐惧,所以,他右手拿着打狗棍,胡乱舞动着,迅速向那三领破席靠近。

到了跟前往下一蹲,眼睛紧盯着那些虎视耽耽的野狗,空着的左手一抓那捆席的绳子,向上一拎,就把那女尸连席子扛在肩上,然后急忙往旁边西侧的小土坡上走。头也不回地爬上坡的半腰,听到坡下吵成一团的狗叫声,知道野狗们都去抢着啃那两具尸首,并没有追赶自己,这才停下来略歇了歇脚,想了一想,然后继续向西翻过土坡,再走出两里来地,就到了这座破山神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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