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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云梦谭1——舍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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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云梦谭1——舍利篇

小说章节

楔子 起床啦!
第一章 早安早安大家好
第二章 相亲相爱
第三章 少年的野望
第四章 风起云涌
第五章 铁甲飞舰
第六章 丧心病狂的邻居
第七章 佛血舍利
第八章 梁山落·天魔破
第九章 流星闪逝转命轮
第十章 无名临终托遗存
第十一章 天上人间绮梦境
第十二章 点滴热血印红痕
第十三章 可怜红颜珠泪哀
第十四章 凤凰真火碎金钟
第十五章 九龙神壁辟殃灾
第十六章 铁骑奔驰迅如风
第十七章 陈仓暗渡·巧妙安排
第十八章 巨阳踹腹·立地顶天
第十九章 金钟少年·白马王子
第二十章 梁山秘境·梦想之国
第二十一章 天涯孤雏·四海飘零
第二十二章 同盟雄风·朝阳晨锋
第二十三章 月黑风高·杀人放火
第二十四章 血夜刺杀·光荣牺牲
第二十五章 一梦初醒境还真
第二十六章 血珠封魔道天生
第二十七章 风驰电骑破千军
第二十八章 鸿飞哪复计西东
第二十九章 凶兽刀牙走纵横
第三十章 百转千回迎客踪
第三十一章 国仇家恨世代延
第三十二章 酒院豪饮妙缘生
第三十三章 无孔不入·天衣无缝
第三十四章 秃驴和尚·光照大千
第三十五章 圣宗至秘·绝代幽兰
第三十六章 铁血团长·拓拔斩月
第三十七章 祭刀邪月·黑暗空间
第三十八章 金锁联姻·富贵绵延
第三十九章 飞鸽锦书·中山遗讯
第四十章 凶兽刀海·凤凰回翔
第四十一章 殚智竭力·初尝一胜
第四十二章 强中之强·懦夫问刀
第四十三章 金钟狂僧·奔雷一刀
第四十四章 易筋洗髓·如来神掌
第四十五章 攀顶越峰·极限之战
第四十六章 剖腹开膛·绝处逢生
第四十七章 孤城小月·一夜冬雪
第四十八章 风起云涌·天子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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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云梦谭1——舍利篇
作者:罗森系列:东方云梦谭
第三章 少年的野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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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上着重复内容的历史课结束之后,下午的课程,就是各自的武艺修练。文武并重,是这个学堂的基本精神,在上午的文课授业结束后,下午的武艺修练中,学生可以自由选修各自喜好的武术,无论是拳脚刀剑、内功轻功,学校里头都有教材可供研读修练。

所谓的教材,都是各门各派的武术秘笈,里头有些甚至被视为高度机密,像梁山泊这等规模的私立小学堂,照理说是根本不可能搜罗到太多资料。然而,梁山泊的特殊人文背景,为学堂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环境,太平军国之乱所造成的新移民,来自天南地北,所修习的武术包含各家各派,范围极其辽阔,当这些人把自己的武术心得默写整理,提供给学堂当教材,无形中就是最丰富的资产。

目前学堂的藏书中,最齐全的科目不是刀剑拳脚,而是各家各派的内功心法,因为法宝持用者必须不断消耗精气,维持法宝的运作,所以为了减轻身体负担,最好是先提升本身的内功修为,内功越强,才越禁得起法宝对肉体的损耗。

每到下午的武修课,几乎九成的学生都各自觅地修练内功,因为他们几乎都是太平军残兵之子,父执辈所传授下来的,也都是操作法宝的技巧,加上梁山泊中大量使用法宝辅助日常生活,因此人人脑中所想的,都是如何把法宝用得久、发挥出最大效能。

相较于一众同学,孙武的选修就很让人纳闷了,他没有修习上乘内功,也没有修练见效最快的拳脚刀剑,却是从初次选修开始,就一头栽进一门可以用“枯燥”两字来形容的硬气功——金钟罩。

传自当世第一大派“慈航静殿”的护身硬功,在各类护身横练功夫里头,算得上是头号名牌,若是不考虑一些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护身奇功,金钟罩甚至可以说是中土大地上的第一护身硬功。

话虽如此,金钟罩比起其他的上乘武术,可以说是一门相当保守,甚至可以说是笨拙的武技。大凡上乘内功,都是讲究气息流畅、固本培元,修成之后攻守兼备,就连在轻功方面都会有很大的好处,但金钟罩仅是独重抗击力,虽然护身硬度举世无双,修行时间却很长,身形更会越练越凝重笨拙,在实战角度上来看,大力的水牛固然不弱,却终究成不了虎豹,因此在慈航静殿的四大神功之中,金钟罩排名最末。

整个学堂里头,孙武是唯一选修金钟罩并且刻苦锻炼至今的人,最早的时候还有村人关心地来问他,为何不选择其他更强横的武技,却选了一门纯为防守而创的功夫?可是到了后来,人们都识趣地闭上嘴巴,再也不问那个过于明显的理由。

“其实你真是一个很闷的人耶!别人十四岁的时候,满脑子想的都是修练绝世武功,以后可以出去奸淫掳掠,而你就闷闷的练什么金钟罩,不觉得这样很无聊吗?”

“小殇,习武为的是强身健体,不是和人争强斗狠,梁山泊的生活那么和平,练绝世武功做什么?还有,我要慎重地说一次,人家修练绝世武功,不见得是为了奸淫掳掠,你的思想不要那么灰暗啊!”(看精彩成人小说上《小黄书》:https://xchina.biz)

“这有什么办法?我是心理变态啊!”

“你还记得刚刚的话啊……”

少年脸上浮现早熟的苦笑,一开始的时候他也曾经有过梦想,打算在学堂浩瀚如海的藏书中,找寻属于自己的绝世神功,修练有成之后变成大英雄,不过因为家门不幸外加交友不慎,自己很快就领悟到:绝世武功不如实用武功,倘使自己不早点挑一门抗击力强的实用武技,那么不但百分百没希望有武功绝世的一天,甚至很快就会没有明天。

不过,练功久了之后,孙武却觉得这样子很好,金钟罩是一门攻击性不强的武技,只要把金钟罩练好,自己就不容易受伤,如果有什么冲突,自己不受伤已经很好,能够不因此多伤害什么人,那就更好了。

从村子里一些长辈的口中,孙武有一个感觉,自己如果受一次伤,可能要几天、几个月甚至是几年才能康复,但如果是结下一次深仇,那不仅仅是负累一辈子,甚至可能纠缠几世代,实在很可怕。

所以,金钟罩这个挨打的狼狈功夫,其实是最安全也最好的武技,虽然说练习的时候要浸高热铁砂、要用碗口粗的大木棍连续击打身体,实在很辛苦,除此之外,每天还要另外做一万次的水平挥掌练习,非常枯燥难熬,但总之时间一久,人也就渐渐习惯了。

自己和村里的其他孩子一样,从小就开始习武,到现在已经满十年了,十年里头其他人都会搭配不同的技艺混修,自己却是无分春夏秋冬,日复一日地修练金钟罩,几乎不曾接触过其他武技,也许真是枯燥而老土,但是自己却喜欢这种反覆熟练的感觉,仿佛不只是练武,而是有了一个相交多年的老朋友。

学堂长日前曾告诉自己,第六关以上的金钟罩,需要有资质、机缘的配合,并不是单单苦练就能成功,况且村里也没有第六关以上的秘笈,目前只能放弃了,但尽管金钟罩并不显赫,可是在慈航静殿的历代纪录中,要练到第五关以上,通常需要二十年以上的苦修,自己小小年纪就能练到第五关,若是到了外界,那可是一件不得了的事。

进度意外超前,该说自己是天资聪颖呢?还是自己太过习惯逆来顺受了?唯独这一点,想想实在是有点悲从中来……

“小殇,你今天不练习吗?”

“我没有什么好练习的。”

在所有学生里头,小殇的武修科目一直是个谜。不仅能够维修法宝,小殇本身还是各类法宝的开发师,平时身上起码佩带十几件法宝,这么大的装配量,即使不使用,还是会持续耗损元气,就算是一个体格健壮的武术好手,都未必承受得住,但小殇似乎从不修习什么固本培元的内功,无视常理地恣意使用法宝。

不可思议的事情,还不只这一件。“法宝开发师”这种人才万中无一,如果是在太平军国时期,早就成为两国竞相争夺的超级人才,孙武自己也想不通,为何许多一生钻研法宝技术的工匠,数十年累积都不见得可以成为开发师,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竟会有足够知识与技术,将他们轻而易举地超越?这实在是很不合道理的事。

尽管是青梅竹马,孙武仍不敢说自己很了解小殇。自己是还在襁褓中就被姊姊带来梁山泊,懂事以来就不曾离开,但小殇却不是,而是在孙武六岁时,某一天村里来了两位新移民,一个是在登上云路天梯到梁山泊村口时就毙命于石碑前的蓝衣汉子,还有一个是表情冷漠,站在染血尸体旁边的四岁女童。

小殇是这么来到梁山泊的,后来在村长老爹的安排下,帮她盖了一间小屋独居,孙武的姊姊凤婕怜她孤弱,常常让孙武带三餐与日用品过去,起初小殇完全不愿意接受,但是当凤婕亲自出马,把木屋的房门踢破拆毁,无视女童的反抗,强行把人押回家里,绑在椅子上用餐,从此小殇便很大方地接受了凤婕的好意,常常到孙武家里用餐,间接也让孙武的生活一片黑暗。

“我到现在还常常觉得……其实你姊姊还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且完全不考虑手段正当性呢!”

“我也觉得……她对你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

不经意地感叹,道尽了少年这些年来的心路历程,虽然如此,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孙武还是很自然地邀请小殇一起回家吃个晚饭。

“今晚运气好的话,可以吃到姊姊的拿手菜喔!”

“先决条件是人还没醉倒吧!十天里头,凤姐难得有几天是清醒的……”

凤婕号称“梁山泊第一酒豪”,嗜酒与善饮都是出了名的,多年来就这么醉醺醺地把弟弟给带大,但多数时间里,负责在家中烧饭、打扫、洗衣的都是孙武,毕竟当姊姊一回家就醉趴在地上,少年实在也不能指望她做些什么,一切只得亲力亲为。

从学堂走回家的路并不长,路上也遇到许多刚结束耕作正准备回家的村人,扛着锄头,三三两两地走路说话,见到孙武都露出笑容,和他亲切地打招呼问好,相约今晚一起到他家里去喝酒。

孙武很喜欢这种感觉,自己父母双亡,与姊姊相依为命,但却从不觉得孤单寂寞。村里每个人都很和善,对自己也很好,整个村子就像是自己的大家庭,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孙武才从不觉得寂寞吧!

但这些叔叔伯伯也不是只有一张和善面孔,自己是在不久之前,才很遗憾地知道他们还有另一副表情……

“小、小殇大人!”

“您……您也来了吗?”

“哈哈哈哈,那我们就不打扰了,小殇大人您慢走。”

本来脸上堆满笑容的村人们,表情立刻变得惊悚而不安,像是见到猫的老鼠一样,立正请安之后,马上头也不回地溜走。这一幕曾让孙武为之瞠目结舌,但现在他也已经习惯了。

“到底是怎么做人才会做到这样?其实我一直很好奇……”

“没有什么特别诀窍,凤姐说过,管人就像是管狗一样,你把客人当作神,客人就是神;你把客人当作狗,客人就是狗。”

“所以……我们家的酒店,生意一直都……”

在两人说话的同时也已经回到家。孙武的居所是一间两层楼木屋,上层是住处,下层则是卖酒的酒铺,屋外悬挂着一个菱形的“酒”字招牌,迎风招展,还没走近,清风就送来一阵香醇的酒气。

这是孙武一家在梁山泊的谋生途径:贩酒维生。凤婕本身是酿酒能手,在屋子地下挖了地窖作酒,时日一长,酒窖中珍藏着上百坛佳酿,都是人人争购的抢手货,但虽然品质上佳,货物的流动性也高,酒铺的收入却不怎么样,多数时候只是刚好打平,甚至小幅亏损,因为老板娘自酿自饮,兴致一来,就开了货物与村人们共饮,结果当然是不用收钱,这种做生意的态度,帐面上当然很难打平。

“喔喔,小武,你回来了!姊姊好想你啊!”

才刚踏进门,屋里便传来甜美柔腻的女声,接着就是一阵飓风狂飙出来,撞倒木椅、推翻桌子而来的硕大黑影,仿佛是丛林中的大黑熊,一下子将孙武扑倒在地,紧紧地拥抱住。

酒铺的生意不彰,凤婕只得兼差赚外快,每天早上担任村里的早安广播员,略带磁性的甜甜嗓音,确实如她所自称的那样,是梁山泊的“第一性感偶像”,不过……只限于声音。

如果说小殇的才能是梁山泊第一谜题,那么凤婕的嗓音就是第二。初次听见早安广播的人,绝不会相信那个磁性嗓音的主人,会是生得这么一副肥胖臃肿的丑陋模样,远远望去,双目如豆,蒜头鼻子,圆肿脸庞像是一张大饼,过百斤的肥胖体型,看来便似一座会走路的肉山,发怒时候更仿佛是某种巨大猛兽,力大无穷,拔山倒树。

就好比此刻,被姊姊一把亲密拥抱、又亲又吻的少年,完全喘不过气来,也绝对没有半分香艳的刺激,连全身骨头都痛得仿佛啪啪作响,从远一点的地方来看,这就是所谓的“熊抱”扼杀,一种拟似被巨熊给勒住腰部,重重扼紧,终至骨折身亡的恐怖杀着。

“呜,姊姊,你的手……我的腰……”

“小武、小武,姊姊在家里想了你一整天了,为什么你到现在才回来嘛!没有你,姊姊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呜呜呜……”

“姊姊你身上全是酒味,又从早上喝到现在了吧?你这么高兴看到我,该不会……”

不用推测,眼前所看到的就是事实,孙武望进门内,屋里乱得一塌糊涂,桌椅倾倒、酒坛酒瓶满布、垃圾扔得到处都是,还有几个早已醉得不省人事的酒客,怎么看都是一场狂欢酒会结束后的残迹。

倒地的几名醉汉都是酒铺常客,其中两个与孙武一家最是友好。姓胡的魁梧大汉,是村里的屠户兼肉贩,常常拿些猪肉、牛肉之类的东西来换酒,解决孙家的日常生活问题;姓李的白袍文士,在学堂任教维生,有空就会教导孙武一些诗书文字。他们两人都未婚无子,所以与孙武特别亲厚,只不过两人虽然常往酒铺跑,酒量却没有多好,现在一个人横趴地上,一个人仰躺窗口,半个身体还垂了出去,用孙武的眼光来看,就是全都喝到往生去了。

“每天都是这样喝到挂……唉,姊姊你把我放下来吧!我的腰快要断了……”

“呜呜呜,小武你和姊姊都不亲,我们姐弟两个人相依为命,姊姊辛辛苦苦把你带大,你现在还没成年,就已经不要姊姊了吗?呜呜呜,我好苦命啊……”

“……不要故意装可怜,小殇就是和你学的,还有……再不放我下来,就没有人可以帮你打扫这些东西了……”

听到这个致命警告,巨熊终于放下猎物,老老实实地退开到一旁,很快端起了未空的酒坛,跟着就发出一阵恐怖的长鲸吸水声。

孙武满身冷汗地踉跄后跌,差点又一跤坐下去,姊姊在酒后的力气实在太大,那一抱又来得毫无预兆,虽然自己极力运金钟劲抵抗,但只要时间再长一点,金钟劲可能就硬生生被勒爆,造成伤害了。

“凤姐的拥抱,好像比大木棍打身体要有效,你那么快就把金钟罩练上第五关,她帮了你不少吧?”

“……我的腰刚刚差点就折断了。”

这就是必须修练金钟罩的理由。以前白天在学校,小殇动不动就搞一些危险爆破,下午回到家,喝醉的姊姊又跑来熊抱,假如不让身体坚硬如铁,自己可能早就变成伤残人士。

上乘轻功也曾是考量之一,但姊姊喝醉的时候,有如狂性大发的野熊,不抱到人誓不罢休,追逐奔跑的结果,就是把屋里家具摆设毁得一塌糊涂,最后自己还得去砍柴伐木重做,代价太大,还是修练好金钟罩让她抱一抱,把发酒疯所带来的伤害减到最低。

“胡伯伯,醒醒,酒铺打烊了,明天再来吧!”

“呵呵,小武,又给你添麻烦啦,胡伯伯明天再送猪肉给你。”

“李叔叔,回去再睡吧,你今天实在喝太多了。”

“小武,谢……恶恶恶恶恶恶恶~~~”

“……可能的话,大家请不要吐在这里……”

把醉倒的客人唤醒送走,将凌乱的屋子打扫收拾,同时还要开始料理晚餐,只见孙武从水缸里舀水,一面开始烹煮菜肴,一面利用空档擦桌扫地,整个动作异常地熟练。十四岁少年在屋里屋外忙进忙出,仿佛是一个手巧之至的魔术师,没有几下工夫,屋里的脏乱就一点一点地消失,桌上则多出一道道热气腾腾的菜肴。

当孙武脱下围裙,把最后一道香喷喷的烤鱼端上桌,小殇已经把酒醒的凤婕扶上桌,三个人围在小小的圆桌旁,点着烛光,开始吃晚餐。这个熟悉的画面多年来一直都是如此,有姊姊、有小殇,就像其他的人一样,如果不是惯常的餐前祈祷,孙武几乎就忘记自己其实是个孤儿。

餐前祈祷主要是向三个人致意:已逝的父母、目前不在梁山泊的村长老爹。凤婕对孙武说过,自从父母死于江湖仇杀后,她就带着襁褓中的孙武来到梁山泊投靠远亲,而那个远亲就是在这里的村长老爹。

餐厅左面的墙壁上,悬挂了三张画像,首两张是孙武已逝的父母,但却没有具体的图像,只是用潦草的笔法画了两张鬼脸,看来相当有喜感,不过用来纪念已故的父母却显得很不敬。两张画出自凤婕的手笔,孙武小时候问过她父母的长相,但凤婕却答得很含糊,问到后来甚至翻脸发怒,让孙武明白她非常不愿意提起父母、提起外界的事,因此孙武后来也就不问了。

最后一张却不是画像,而是用法宝拍出的黑白留影,图片中是一个白须白发的军装老人,看起来年纪已经很大了,但却精神抖擞,腰杆挺拔如松,眼睛炯炯有神,脸上、手臂上露出的刀疤,说明了身经百战的过往,但开怀大笑的表情,却让人感受到他的风趣与开朗。

老爹的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太好,尤其到了夜里,一些陈年痼疾让他虚弱不已,有时候甚至像变了个人似的,但只要到了白天,阳光出来,老爹就像天上的太阳般热力四射。

村长老爹的口头禅,是“男人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要追求梦想”,尽管年纪老迈,却依旧热血活力十足,过去最喜欢的嗜好,就是带着孙武与小殇,脚下踩着特殊的法宝滑板,在村外的云海上乘风冲浪,直到几年前才被新嗜好取代。

图片中的老人并不是站着,也不是坐在椅子上,而是跨骑在一辆高大的机械法宝上。这种名叫“哈雷”的重型机车,快逾奔马,还能够短暂地浮空飞行,太平军国之乱时是重要军械,覆灭后流散民间,梁山泊仅有一台,是村长老爹的私人珍藏,本来已经朽坏,但是被小殇修复,从此村长老爹就骑着哈雷外出云游,每年只回来一、两趟。

以前村长老爹还在的时候,非常喜欢孙武与小殇,整天与他们又笑又闹地玩在一起,或是冲浪、或是对村人恶作剧。热血而奔放的老人,完全没有年纪与身份的隔阂,玩乐的时候完全放开架子,旁人看来甚至有点为老不尊,孙武当时觉得很不好意思,不过当村长老爹长年旅游在外后,他却开始觉得寂寞。

姊姊和自己虽然亲密,但是村长老爹……就像是一个自己所没有的父亲,有他在的时候,心里的某个部位得到填补,完全不会想到要离开村子。但是这样子是不对的,自己年纪越长大,就越觉得男孩子应该要独立,不可以倚赖别人,即使亲如家人也一样,如果离开村子是独立的第一步,那自己无论如何也要跨出去。

老爹的哈雷机车需要维修调整,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结束旅行,回到梁山泊来,那个日子别人不晓得,但负责维修的小殇却算得极准,照理说也就在这几天了。一见到老爹,孙武不晓得自己的心会不会动摇,所以要趁老爹回到村子之前挖通地道离开。

“对了,我今天早上睡觉的时候,好像听到一些声音……”

用餐快要结束的时候,凤婕放下手中的酒瓶,用疑惑的眼睛望向弟弟。

“你最近每天晚上都有在家好好睡觉,没有趁我出去喝酒的时候,偷偷干一些乱七八糟的事吧?”

“没、没有啊,姊姊你自己才是喝得乱七八糟咧!今天早上都摔到田里去了,这样子很危险啊!”

孙武极力否认,试图把事情掩盖过去,但旁边却还有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友伴,正虎视眈眈。

“凤姐,今天早上是我替你代工,主持你的早安广播喔!”

“哦,小殇干得好,你模仿声音的技巧有我七成火候了,凤姐会算打工费给你的,不过,你在广播里头说些什么呢?”

“这个嘛……”

回答之前,女孩的眼光飘向孙武,似笑非笑的诡异表情,让孙武如坐针毡,背冒冷汗,不住用眼神狂发讯号。

“你……你不要乱说话啊!”

“哦……我看起来,像是会出卖青梅竹马的样子吗?”

“你不会吗?呼……太好了。”

“哦……我看起来,像是会为了青梅竹马而对长辈撒谎的样子吗?”

“你这个女魔鬼!”

从小一起长大的默契无人能及,短短的眼神交会中,一对小小男女已经交换许多冒火的言语,情势的紧张有如战场,倘使不是姊姊就坐在前面,孙武几乎就想冲上去,掐着小殇的脖子用力摇晃。

“不可以,不可以,那样是罪大恶极!”

仿佛看穿了孙武的想法,女孩用机械化的嗓音说话,并且不以为然地横摇着头,这点便让孙武更加恼火,却偏偏什么都不能做。

幸好,这个时间没有持续太长,就在小殇再度开口之前,门外传来村人的招呼声。

“凤姐儿,李黑子那边弄了好酒,大家都准备好,就等你了。”

“是吗?我马上来。”

几乎是声音才一落,木椅上的人影已经消失,一溜烟地飙冲出去,巨硕肥胖的体型在这时竟身轻如燕,跳跃过桌子障碍,翻椅跑出,让人不禁联想到野生的猎豹。

“酒真是一种恐怖的东西,居然能让巨熊在瞬间变成野豹。”

“是啊,你没看到刚才姊姊她简直是……等一下,你别以为事情可以就这么算了,刚刚的帐我现在要和你算!”

算帐的与逃帐的,两人之间有一段短暂追逐,但最后让孙武放弃追逐的理由,却是因为他被提醒要赶紧把握时间,利用姊姊外出喝酒后在几个小时内都不会回来的习惯,赶快到地道内去挖掘。

“嘿,青梅竹马,让我帮你一把吧!我可以帮你处理一些废土之类的问题,让你省掉倒土的时间。”

这是一个完全不可信任的同伴,与其说是接受她的好意,倒不如说是因为没有别的选择。挖掘地道的秘密已经被小殇知道,假如不让她参与的话,她一定会在背后捣蛋,而不管她用什么捣蛋方法,自己都承受不了这个风险。

但如果撇开可能不怀好意的风险,小殇确实是一个超强力的帮手,之前孙武挖掘地道,都只能用最简单的十字镐一下一下地挖,辛苦地把废土运出去,碰到坚硬岩盘,就要冒着被人察觉气息流动的风险,使用本身武功硬轰,让金钟罩和岩盘比硬,将岩石打碎,尽管有效,不过进度终究快不起来,而且血肉之躯开山碎石,纵能硬如金铁,却不代表不会痛,多数时候硬碰硬的感觉,孙武其实痛得想掉泪。

不过小殇加入之后,情形就不一样了,孙武觉得自己身旁好像多了一个会走路的军械库,小殇取出几样不起眼的小道具,拼组起来后,赫然成了一套强力工具组,往岩石上一喷,过了几分钟,原本坚硬的岩石赫然轻软如棉,十字镐轻而易举地就能把岩石挖开,如此一来,工作进度暴增为原本的七、八倍,孙武又惊又喜,看来自己的梦想计划大有实现可能了。

“谢谢你,小殇,你不当敌人当朋友的时候,实在是太棒了。”

“不客气,但你如果成功走掉,凤姐那边你预备怎么办?她一直与你相依为命,你留下她一个人走掉,她会怎么样,你想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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